從小,家裡人就常說我「沒有音樂細胞」。每逢節假日,老爸總會打開音響(順帶催我起床),而我卻只覺得吵鬧,常把音量調小甚至關掉。各種文藝晚會中,若是沒有劇情的音樂表演,我總覺得毫無必要。我也始終無法理解有人能在思考時聽音樂,例如寫程式時,但凡有一絲聲音我的注意力就會被分散,更喜歡單純的降噪模式。或許我對聲音格外敏感吧,也一度自嘲自己天生與音樂無緣。
直到 2019-03-05 這天,在課堂上不知怎的就聊起了「會因為什麼原因而喜歡上一首歌呢」這個話題,我才發現原來歌單裡面已經躺了幾百首歌了。那是大三下學期,是我擁有第一台手機的第三年,第一台索尼 MP3 的第五年。才發現原來我也是有我喜歡的音樂的。
這一發現讓我開始追根溯源。「喜歡一件事物,往往沒有為什麼,就像喜歡一個人」起初我也這麼想,但後來在閒暇時反覆思索,發現還是可以腦補一下理由的。於是,我細看了歌單裡的曲目,梳理出自己的偏好:
- 幾乎沒有華語流行音樂。每次和朋友去 KTV,我都提不起興致,對華語歌曲興趣寥寥,也始終不解為何有人痴迷演唱會,又是如何愛上這些歌的。
- 大多是動畫、電視劇的 OP/ED,以及遊戲裡的 BGM。
- 最近,又多了些在演唱會、音樂節上認識的歌手或團體的作品,還有朋友分享來的曲目。
想到這裡,我隱約明白,音樂鑑賞是一種習得性的能力,並非天生就有的。更重要的是,喜歡一首歌,往往與我的個人閱歷和情感聯結息息相關,而不是單純因為它「好聽」。
首先,閱歷決定了我的音樂偏好。比如學過樂理的人,或許能從專業角度分析一首曲子的好壞,辨識樂器,評點編曲。像芙莉蓮的《勇者》以及高達 GQuuuuuuX 的《Plazma》,很多人批評完全不合適,甚至給出差評。或許他們是對的,畢竟他們的鑑賞能力可能遠高於我。但即使如此,在聽了 12 集 OP 後,我對《勇者》是完全討厭不來,甚至覺得「非它莫屬」。這或許是因為,它已經融入了我觀看作品時的情緒,成為一種獨特的陪伴。
其次,現場的體驗也能改變我的喜好。前幾周去了佛山的草莓音樂節,在去之前,我對他們的搖滾樂完全沒感覺。但在音樂節上,跟著大家在雨中一起 high 完後,我感覺這輩子都會記住這些樂隊和歌曲。那一刻,音樂不再只是聲音,而是與記憶和氛圍綁定在一起的符號。
最深的,還是與作品或音樂背後的思想共鳴。流行音樂之所以流行,不正是因為它能觸動人心嗎?正如契訶夫的小說《大學生》中,一個大學生給兩個村婦講述《聖經》中使徒彼得的故事。村婦雖沒什麼文化,卻因故事而哽咽。大學生意識到,這並非自己講得好,而是她們全心關懷彼得靈魂的遭遇,感受到一種親切的聯結。這便是人與作品間的神秘紐帶。而我若無法 get 到一首歌,要麼是鑑賞能力還不夠,要麼是我尚未經歷過能與之共鳴的時刻。
我不由得感慨:若某樣東西能喚起一段美好回憶,我往往會喜歡上它。至少,它能讓我重溫那段波瀾壯闊的故事,暫時逃避現實的無奈。
也讓我想起了《小王子》中小王子的花。「千萬眾生,別無二致。是你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讓你的花變得獨一無二」